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是拆迁补偿,被拆迁人一般通过,拆迁方发布的拆迁公告和拆迁政策了解其具体的补偿标准。但在实践中,大多数被拆迁人都遇到过低补偿,拆迁方给出的拆迁原因也充满了漏洞!上海专业拆迁律师分析下面案例。
案例情况
位于山东省一个城市的张先生最近被拆除了,这是一件好事,但张先生非常担心。原来,同一拆迁方,隔壁村每平方米给予拆迁补偿1500元,隔壁村张先生每平方米只给予800元。在同一个地方,房屋的大小几乎相同,拆迁资金也差了近一半。找到拆迁方,但被告知拆迁政策已经发布,不能改变,补偿标准按照政策内容执行。
张先生不明白政策是由拆迁方决定的。他们能决定他们想要的吗?拆迁的政策真的大于法律吗?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时各地的生活水平和政策不同,国家没有制定严格的拆迁补偿标准。但法律明确规定了一条红线,即确保被拆迁人在未来的生产生活中不会因拆迁而降低生活水平。
这是什么意思?这意味着拆迁后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拆迁前的生活水平。这是底线。即使大多数拆迁政策没有压低于红线,它们也是贴边实施的。
例如,根据五年前的补偿标准,或在评估阶段,被拆迁人的房屋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明显不同。
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标准应符合征收的实际情况,如补偿标准应与当地市场相同,评估不虚假,拆迁程序应依法执行,特别是拆迁纠纷不应完全以拆迁政策为准,当然,拆迁人不能完全改变拆迁政策,但拆迁政策不大于法律。
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有拆迁纠纷的,被拆迁人对补偿方案或者拆迁程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用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赔偿协议的事项。被征用人不接受赔偿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张先生在上述案件中不同意拆迁补偿金额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后来,张先生并尝试按照律师的指导方法进行行政复议。一个月后,张先生再次通过电话联系了律师提起诉讼。事实上,许多当事人在实践中遇到法律问题,他们认为解决方案非常简单。首先收集证据是一个大问题,通过行政复议和申请信息披露,张先生获得了126万笔拆迁资金,是以前的两倍。
虽然拆迁政策是活的,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但不要忘记法律有底线
律师课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是 | 上海房屋拆迁律师新案件:拆迁补 |
拆迁补偿到底有没有标准?上海房 | 上海房产拆迁律师讲拆迁不同意就 |
上海房屋拆迁律师分析村民没有签 | 上海市拆迁律师解析房屋多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