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到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且在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年也未订立两次劳动合同,但在前后用人单位累计连续工作已满十年或者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与新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针对这一情况,应如何处理?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来带您了解一下有关的情况。
一、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采取固定期限制的方式,但是,下列情形可以采取无固定期限制的方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两个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符合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采取无固定期限制的方式。此外,根据本案的情况,劳动者在前后用人单位累计连续工作已满十年或者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可以与新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劳动报酬和工作条件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试用期满,双方达成协议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但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予以补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补救的,应当按照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并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本案中,如果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方式。如果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进行试用期满后继续工作,但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予以补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
二、相关法律案例
为了更好地解释上述法律规定,下面列举一些相关法律案例,以供参考:
案例一:
张某在A公司连续工作了5年,B公司连续工作了3年,现在被C公司录用,提出与C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张某符合连续工作满8年的条件,可以要求与C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二:
李某在A公司连续工作了4年,B公司连续工作了5年,现在被C公司录用,提出与C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李某符合连续工作满9年的条件,可以要求与C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三:
王某在A公司连续工作了7年,B公司连续工作了2年,现在被C公司录用,提出与C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王某不符合连续工作满8年的条件,无法要求与C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如果C公司与王某协商一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建议
针对本案,我建议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应当在试用期满后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新用人单位未在试用期满后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新用人单位补救,并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赔偿。如果新用人单位拒不补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
此外,企业在招聘新员工时,应当认真履行用工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企业应当与员工平等协商,认真核实员工的工作经历和其他相关情况,确保合同的真实合法性。
同时,企业应当注重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减少员工的流失率。企业应当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及时了解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总而言之,上海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对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如果劳动者在前后用人单位累计连续工作已满十年或者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与新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予以补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赔偿。企业应当注重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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