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慎丢失劳动合同,就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收集到以下15条证据,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能证明劳动关系。
1.报名登记表、入职登记表、招聘通知书、面试通知邮件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可以证明职务身份的证明书。
3.工资条、工资收入证明(需要会计人员签字)、社保记录单、企业养老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以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工人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备案表、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备案等。
8.公司签署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工资确认书、调动通知书、解除通知书等。
9.公司或公司工会出具的本人荣誉证书、奖状、处罚通知书、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邮件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录音、视频。
12.财务借款单、清算证明书等。
13.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事故,交通警察部门调查的记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记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从雇佣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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