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毒物来源一节原判认定上诉人念斌投放的鼠药系在平潭县医院附近向摆地摊的杨某炎购买。主要依据原检察机关在审判过程中提交的杨莫西言等证人的证词和身份证明记录、杨莫西言灭鼠工具照片、理化检验报告、灭鼠包装袋、搜查令和搜查记录。下面宝山刑事案件律师就来为您详细介绍。
缴获物品的清单和照片、诺宾的有罪陈述和购买灭鼠剂的地点的身份、录音记录和其他证据。检方认为,原审判决承认上述证据,二审审判时检方新出具的理化检验报告的检验电子数据,证人杨莫西言确定鼠药出售地点的照片,证人刘莫秀作证。
在调查初期,发现了鼠药来源,调查人员的解释和调查机构的资料证实,根据上诉人供认的购买鼠药的地点,另外,在Yangmooyan灭鼠剂制备工具中检测到与受害者中毒成分相同的灭鼠剂氟乙酸酯盐, 年宾供认购买灭鼠剂的时间也得到了证人的证实。灭鼠商的年龄与杨某的年龄不一致,灭鼠包装袋的规格与实物的规格不一致,这是基于其主观感受进行描述,不影响灭鼠源的识别。
可以得出结论,年滨给药的灭鼠剂购自杨。据被告方介绍,由被告方二审新制作的理化试验报告的质谱图、调查机构的信息声明以及控方提供的上述证据证实,上诉人念斌和证人杨茂岩无法辨认。也没有说明杨莫西岩的外观和特点,灭鼠剂销售商的年龄与杨莫西岩不一致,灭鼠剂包装袋的规格与查获的实物不一致,灭鼠剂制备工具的检验过程不规范。
根据检测数据无法识别氟乙酸酯灭鼠剂成分,理化检测报告无法作为本案的依据,因此没有证据证实年滨购买羊莫言出售氟乙酸酯灭鼠剂。法院认为,一是调查部门发现卖鼠药的证人杨莫西岩,但上诉人年斌和杨莫西岩无法辨认。
卖鼠药的人的特征和年龄,与杨茂岩有明显差异,供认的灭鼠包装袋的规格与从杨茂岩住所查获的实物有很大不同; 供词中说,购买灭鼠剂时,他们曾到商店批发香烟,时间大约是7月中旬。与证人7月初证实他的香烟是批发的不符。
二是鉴定机构在检验灭鼠工具塑料罐和铁罐过程中,未按照专业规范要求进行“空白”控制检验,防止检验结果假阳性,难以排除两个样品污染的可能性。三是根据配制鼠药所用的工具碗、塑料罐、铁罐的检验数据,是否可以确定氟乙酸酯鼠药,双方聘用的专业人员意见存在严重差异。因此,碗、塑料盆和铁盆中氟乙酸酯灭鼠剂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值得怀疑。
综上所述,年斌和杨莫言无法相互识别,证据存在不一致,编制灭鼠工具理化检验报告不可靠,原判断年斌从杨莫言购买灭鼠剂依据不足。原判决在关于认罪的章节中,认为上诉人年斌多次作出有罪陈述,陈述过程中没有矛盾,所提供的动机和手段客观真实。
在检方审查传讯和与律师举行两次会议期间,也承认了有罪的供词。控方认为,年斌的供词是稳定的,并得到了案件证据的证实。辩方认为,年斌认罪内容不真实,与客观证据不符,是通过非法取证获得的。经调查,上诉人年斌在案件开始时不承认犯罪,在侦查阶段和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并提审时,多次认罪。年斌的首份有罪陈述的文字记录与录音的审讯录像不完全一致,审讯录像也不完整。
在关于审判前已多次承认的灭鼠剂来源的一节中,涉及灭鼠剂销售商的特点、年龄、灭鼠剂包装的大小和香烟批发的时间。与证人证言不符;供认在铝水壶水段放了鼠药水,如上所述,铝水壶水的毒性依据不真实、无效;供认在搁板段放了鼠药,搁板表面和搁板周围地面上提取的粉尘中未检测到灭鼠成分,无法确认; 在犯罪的工具和遗骸中没有发现灭鼠剂。
宝山刑事案件律师认为,年斌在法庭上的供词和解释屡次发生,法庭上的供词和其他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不能接受。最后,法院认为第二名被害人死于中毒,但原判决认定死因是氟乙酸酯灭鼠剂中毒依据不充分,毒物确认方法依据不准确,毒物来源依据不充分,上诉人的刑事供词不能相互印证,有关证据矛盾和疑点不能合理解释排除, 整个案件的证据不能满足真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不能成为上诉人年斌犯罪的唯一结论。
投毒的方式在实践中如何认定?宝 | 投毒犯罪在实践中如何认定?宝山 |
宝山刑事案件律师:校园网络欺凌 | 供词前后不一致怎么办?宝山刑事 |
上海宝山区刑事律师讲行政诉讼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