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山律师排名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2、调解不成的案件,可以依法判决;
3、原告撤回起诉的,可以裁定准予;
4、当事人提出的不当诉讼请求经法官告知后仍不变更纠正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5、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6、对不属于我院管辖的案件,已经受理的,移送由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没有受理的,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7、执行案件可以以和解方式结案;
8、被申请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省、市、县 (市、区 )三级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
本办法所称的被告人为自然人被告人。
第二条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有权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宝山律师排名
被告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除前款规定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后五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在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或者被告人委托的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前,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提出法律帮助请求,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三条 人民法院通知辩护和通知法律帮助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
第四条 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应当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做好委托辩护要求转达、通知辩护和通知法律帮助等方面的衔接工作,探索建立工作对接网上平台。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全面落实,通过联席会议、研讨会等方式定期会商通报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保障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 探索建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信息化、无纸化办案流程,实现工作数据互联互通和及时传输。人民法院通过“法官通”“律师通”等工作平台,实现刑事审判流程公开,全面提升试点工作质效,保障辩护律师有效开展辩护工作。
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