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忙的工作生活中,工伤事故时有发生。然而,工伤责任的划分却常常成为劳资双方争议的焦点。近日,上海劳动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工伤认定案件,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该案不仅体现了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本案的受害者故薮厄是甲公司的锅炉司炉工。2018年9月30日晚,他在值晚班后驾驶摩托车返回住所地时,不幸与案外人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受伤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故薮厄在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然而,县人社局却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认为故薮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面对这样的结果,故薮厄感到十分困惑和无助。他深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但却不知道如何维护。这时,他找到了上海劳动律师,希望得到专业的法律援助。
上海劳动律师接案后,立即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他们认真分析了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县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存在事实认定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于是,他们代理故薮厄向原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要求重新作出决定。
在一审过程中,上海劳动律师充分阐述了故薮厄的诉求和理由,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他们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故薮厄在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且不负事故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县人社局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的主要证据不足,支持了故薮厄的诉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甲公司仍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但最终被高院驳回再审申请。
在整个过程中,上海劳动律师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他们不仅为故薮厄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援助,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案件的进展。他们的努力使得故薮厄的权益得到了应有的保障也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通过本案的审理,我们可以看到工伤责任划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专业的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企业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本案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遇到工伤事故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企业在日常管理中也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总之本案的成功代理不仅彰显了上海劳动律师的专业实力和社会责任感也为广大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承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