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元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两方权力和义务的合同。两方都应遵照,那么如果一方因为某些原因想要解除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上海合同律师专门为您整理了以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注重事项有哪些?
1、法律尽管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防止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
2、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求做好事前交代,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此外劳动者行使告知权时应注意两点:
(1)假如用人单元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工作日期而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损失赔偿责任。
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条约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强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抗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元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定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便是上海劳动合同律师为您整理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及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您在劳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咨询上海劳动合同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您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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