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法律师

上海劳动法律师专业委员会多年来致力于维护广大劳动群体劳动权利,确保当事人基本权利得以充分实现。委员会分别在完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劳动工伤纠纷协商应诉、协议解除群体性劳动合同、劳动法咨询、工伤鉴定赔偿等方面为众多劳动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其工作权利最大化以及权利诉求得以实现。近年来,委员会律师代理了数千起劳动工伤案件,我所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娴熟的办案技巧回应了当事人的诉求

团队展示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劳动工伤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推荐文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合同要约定工程款周期吗

时间:2020-10-29 09:50 点击: 关键词:上海施工合同律师,上海劳动合同律师

  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合同要约定工程款周期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要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劳动法中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

  1、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体谅单位,但是也不是无限度地体谅,单位要确保员工工资为首位考虑要素,确实是无法继续经营,要考虑如何妥善安置。

  2、如果是主观原因欠工资,如习惯性拖欠或者恶意拖欠,把员工的工资作为一直要挟,或者长期挪用工资用于其他用途,则员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包括试用期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以上知识就是上海劳动合同律师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要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提供的接触劳动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告诉你无效劳动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讲解劳动条约期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例举解除劳动合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分析医生赔偿医 上海劳动合同律师解答临时工辞职
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合同要约定工程款周期吗 http://www.huaronglvshi.com/ldzc/ldht/363.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