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周田法院的调解下,原告朱与被告张达成离婚协议,双方父母在法庭调解下达成彩礼退款协议,困扰双方家庭数月的婚姻纠纷结束。
2010年3月,急于结婚的朱认识张后非常满意。
在双方父母的张罗下几天,他们办理了结婚手续。
张的父母在商定结婚时也向朱的父母收取了23900元的彩礼。婚后,朱得知张以前患过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在共同生活中也发现张有时会有异常行为。之后,朱以张隐瞒重要事实为要求与张离婚。会昌法院受理后,经过多次调解和解,得知朱的父母也准备在儿子离婚后把彩礼还给张的父母即决定一起调解两起纠纷。经过多次调解,张同意与朱离婚,朱的父母也同意张的父母只退还彩礼1.5万元,放弃其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