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院协会的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平均每年在每所医院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达27次,并且医院医务人员遭受到攻击、造成明显伤害呈上升趋势,此外,绝大多数的人都曾遭到过谩骂、威胁等。
非法殴打、辱骂他人,对他人的人身以及人格造成损害的行为,属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和侵害,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