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法律师

上海劳动法律师专业委员会多年来致力于维护广大劳动群体劳动权利,确保当事人基本权利得以充分实现。委员会分别在完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劳动工伤纠纷协商应诉、协议解除群体性劳动合同、劳动法咨询、工伤鉴定赔偿等方面为众多劳动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其工作权利最大化以及权利诉求得以实现。近年来,委员会律师代理了数千起劳动工伤案件,我所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娴熟的办案技巧回应了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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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纠纷律师法律法规不买社保 随意降薪等办法

时间:2021-01-29 09:10 点击: 关键词:上海经济纠纷律所,上海遇到被辞退,上海被解雇律

  上海经济纠纷律所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纠纷比较常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互相配合,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纠纷又很难避免。以下,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相关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碰到劳资纠纷怎么办十招解决?

上海经济纠纷律师法律法规不买社保 随意降薪等办法

  不签合同,不买社保,随意降薪,这些以前看似平常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企业要赔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当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只要及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就可以避免损失。

  遇有劳动争议,可直接向当地劳动局反映,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劳动监察部门将进行调查,责令企业改正,甚至进行处罚等。通常在两个月内可以完成。维护成本几近于无。

  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有4种解决方式可供选择:(1)劳动者→与雇主协商;(2)由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雇主协商→达成和解。二是当事人→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并不是每一步都要经过上述的程序,我国法律法规只规定劳动仲裁是向法院起诉的前置条件,其他程序可以选择适用。

  四是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因诸如解雇、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需要有足够的证据,例如证明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提供打卡记录、工资条、快递单等为公司代发快递。

  聘请律师来处理劳动纠纷,可大有作为。专业水平对于律师成功解决纠纷有着极大的帮助,律师函等文书,更是起到了震慑作用。

  劳动争议也有“法定的保质期”,过期也可以不受法律保护。在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方面,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特别注意不能错过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切忌轻易放弃劳动仲裁请求。合法的权利没有得到保护,遇到不良企业侵犯自己的权益,一定要及时维权。

  7、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也有调解程序,要抓住调解的机会,进入劳动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后,在审判程序中都要有调解程序,这也是一次化解纠纷的良机。职工应抓住这次调解的时机,适当让步,积极协商处理。

  八、注意保存有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与纠纷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但从被动到主动,建议劳动者在维权前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部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原件,以便日后使用。

  第九条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予受理仲裁裁决或者通知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我国现行的民事审判制度是民事审判机关根据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法庭审理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后程序。

  十、如果真的遇到劳动纠纷,而你仍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一方,还需要特别提醒你一句,还可以申请国家免费的法律援助,找专业律师帮忙,总而言之,记住要有相应的证据,比如双方签订的合同,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材料,如果协商不成,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有关组织开展“税法双管齐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应对与操作实务培训的通知。

上海经济纠纷律师法律法规不买社保 随意降薪等办法

  有关单位: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我国到目前为止关于工资支付的最高立法层次,它明确了工资专用账户、建筑企业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分账、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等一系列规定。施工企业的用工管理中出现了多个重点条款!

  建筑行业三大成本:人、才、机,其中人的成本是最复杂、最易受合法性、合规性影响的成本项目。新规实施后,建筑业劳务支出的大背景发生了质变,新规虽然不是税法,但它直接影响到工资、用工、欠薪、发票等,从而深刻影响到企业的税务风险和成本控制。

  随着条例的实施和实名制的大力推行,建筑企业如何通过有效的用工模式调整和缓解内部资金压力?如何做好内部制度的调整,从而有效地防范劳务用工各环节的财税和法律风险?该规定的实施将给建筑行业带来哪些变化和挑战?为了帮助建筑企业解决上述问题,规范《条例》实施后建筑企业的用工模式,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项目成本,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将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南京举办“税、法双管齐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解读与应对》培训班。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第一课教师。

  徐寅哲:中建政研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工程总承包部副主任,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仲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执业十四年,曾为多家大型房地产、施工企业办理各类工程诉讼案件数百起,参与起草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自建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蓝敏:中建集团工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税务实战顾问、税务讲师。早期在税务系统任职,1998年开始从事企业税务顾问、筹划、风险诊断等涉税咨询工作,是国内较早从事税务咨询工作的专家。从2000年开始,从事税务培训,税务内训。现为多家税务师事务所、财税顾问公司的专业合伙人。

  第二,培训的内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出台的背景、体例和特点。

  一、《农民工工资保障条例》制定的背景。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体例。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特点。

  “农民工工资保障条例”对工程承包企业的十大影响。

  一、清偿农民工工资拖欠责任。

  二、农民工工资的包月代发制度。

  三、储存工资保证金

  四、施工合同中人工费和工程价款分开结算。

  五是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6.劳动合同规定的要求(包括实际情况、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

  七、不得变相扣押社会保障卡和银行卡。

  八、用工管理登记簿、清单等。

  九、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

  十、项目部设有劳动专管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对工程承包企业的其它重要间接影响问题。

  一、禁止垫资;

  二、付款保证。

  四是新形势,新压力,新机遇。

  一、与营业税时代相比,稽查风险更大,会计风险更大。

  二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及其配套政策。

  三、条例对建筑行业施加的压力及其运作和反应。

  4.根据《条例》纳税和发票风险。

  第5章雇佣方式和纳税方式。

  一、自有雇员模式。

  二、员工自有与无之区分。

  非全时工作、临时工作、季节性工作。

  四、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

  五是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6.发票和不同雇佣模式的纳税特征。

  六是压力与压力传导。

  一、工程进度与工资进度。

  2.工程欠款变动。

  三、工资储备金与工资挂钩。

  4.工资代付、代付款和发票。

  5.在代付工资之后的追回处理。

  6.业务纠纷造成农民工工资损失。

  七、各种农民工工资的核算。

  8.改变和重新认识社会保障风险。

  第7章新的风险和控制。

  一、如何解决缺票问题,遇到新问题的老办法。

  2.新的风险出现在挂靠公司模式中。

  三、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务派遣发票。

  四、税务机关如继续核定征收税款。

  五、挂号费和社会保障费。

  3.参加人员。

上海经济纠纷律师法律法规不买社保 随意降薪等办法

  上海经济纠纷律所 建筑企业(业主、开发商、甲方)负责人及工程管理人员;各类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负责人及工程管理及农民工管理相关负责人。

  培训时间安排。

  2007年7月30日,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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