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交通事故判定规则。
无信号灯路口如何判断事故责任?
1、不按标志和标线施工。
图中,红车前面有“让”的标志,但红车没有礼让,所以撞了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情况下通过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未能让来自正确道路的车辆前进。
图中白色大巴不让右边的红色大巴先走,所以白色大巴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或者标线控制的,进入路口前应当停车观察,让右道先行的规定。
3.左转车不让直行车先行的情况。
图中白车左转撞上了直行的黑车,所以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情况下通过路口(三)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规定。
4.右转车不给左转车让路的情况。
图中右转的黑车撞上左转的红车,黑车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中的规定“未经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通过路口的车辆(四)反向行驶的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
5.未能让十字路口的汽车先行。
图中准备进入路口的红色车撞上了路口的白色车,所以红色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由交通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二)准备进入环形交叉路口的,让已经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和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灯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一)有交通标志、标线的,优先通行”
6.障碍被忽略。
图中白色车避开障碍物撞上了笔直的红色车,所以白色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在没有中央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向相反方向行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在有障碍物的道路上,无障碍方先行;但当障碍方已经进入障碍段,无障碍方还没有进入时,障碍方就先行。
2。
十字路口常见事故如何判断?
1.转弯车辆不给直行车辆让路的情况。
图中红色车左转撞上直白车,所以红色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绿灯亮时,允许车辆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得妨碍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和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机动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灯的路口,允许转弯机动车通行。反向行驶的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
2.右转车辆不让车辆通过的情况。
图中黑车右转撞上了直行的红车,所以黑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红灯亮时,右转车辆可以通行,不妨碍放行车辆和行人通行”。
3.车辆闯红灯的情况。
图中,红色的车径直闯红灯,撞上了黄色的车,所以红色的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实施条例》中“红灯亮时机动车不得通行”的规定。
4.禁止掉头的路口强制掉头。
图中白车违反禁止掉头标志撞上了直行的红车,所以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不得在有禁止掉头和左转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危险路段掉头”。
5.逆行路口的情况。
图中白车逆行撞上直黑车,白车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右侧经过原侧”。
6.未按导向车道指示的方向行驶。
图中不按交通标线行驶的白车左转撞上了按交通标线行驶的黑车,所以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通过没有红绿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应当减速行驶,让优先通行的行人和车辆先行通过。
3。
超车事故的责任认定。
1、超越车辆左转的情况。
图中,红车试图超车,撞上了直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在同一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超车:(一)前车左转、掉头、超车。
2.超越转身的处境。
图中的红色车正在超车掉头的白色车,所以红色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在同一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超车:(一)前车左转、掉头、超车。
3.超越超车车辆。
图中红色车追上了超车的黑色车,所以红色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在同一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超车:(一)前车左转、掉头、超车。
4.从右侧超车前车。
图中黑车追上了正从右侧直行的红车,所以黑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打开左转向灯,改变近光灯和远光灯的用途或者提前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只有一条同方向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到后车的超车信号时,应当减速,有条件的应当向右转。后方车辆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后,应超车到前方车辆的左侧,与被超车车辆开出必要的安全距离后,打开右转信号,驶回原车道。
5.超车时有可能遇到对面来的车。
图中,超车时,红车撞上了对面车道的黑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在同一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超车:(2)有可能与对面车辆会车。
6.通过危险路段时超车。
图中的红色车正在超车转弯的白色车,所以红色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在同一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超车:(四)通过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以及城市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不具备超车条件。”的规定。
4。
不良驾驶习惯引发的事故该如何指责?
1.掉头车辆不允许直行的情况。
图中白车调头撞上了直黑车,所以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确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的标志、标线不允许的地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正常行驶的行人通行”。
2.驶入禁止行驶的道路。
图中驶入禁行区的红色车撞上了白色车,所以红色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上海交通事故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