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5日22时40分左右,河源市东源县省道S243线黄田镇利东村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车辆严重损坏,路灯、广告牌、标志损坏。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为您分析这个案例。
交通事故发生
当天22时12分左右,刀某驾驶号牌为云G**7号小型普通客车,配备朱某。罗从东源县康河镇沿S243线康黄旅游大道驶往东源县黄田镇。
当车辆行驶到S243线李东村路段时,转身更换朱驾驶的车辆,刀坐在副驾驶座上,朱驾驶车辆前往康河镇。
3分钟后,当车辆行驶到S243线5km+970m(康黄旅游大道)时,车辆与路缘石、广告牌、路灯柱、标志相撞,造成云G***7号牌车辆司机朱、乘客刀、罗三人受伤,现场医务人员抢救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河源市委、河源市政府立即指示抢救伤者,妥善处理事故和后续工作,立即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全面、专项处理。
河源市公安局、河源市应急管理局、河源市交通局、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东源县政府等部门成立了交通事故深入调查组,查明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全面深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层原因。
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和司法认定,机动车司机朱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9.4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朱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薄弱。醉酒后,他超速驾驶云G**7小型普通巴士,导致车辆与路右侧的路缘石、路灯柱和标志柱相撞。
调查认定
司机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调查,朱对道路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鉴于朱在事故中死亡,免除相关责任;
纪检监察委员会依法给予有关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
事故中,公交车司机和乘客瘫痪,醉酒超速导致事故,最终付出了生命代价。这种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忽视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大大提高了风险因素。
广东交警提醒司机积极倡导健康的饮酒氛围,不仅的饮酒氛围,不仅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还要开车不劝酒,劝酒后不要开车。共同重视和反思,倡导司机拒绝酒后驾车,减少和消除侥幸心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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