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阅读此篇文章的人应该是遇到了房产继承纠纷问题,那么如何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依法承继房产呢?没有房产是否能够进行继承呢?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接下来就由上海房产继承律师为您讲解如何合法进行房产继承的整体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案件描述:
1、对于熏陶与邓秀芳财富承继一案的请示呈报收悉。据呈报称,陶庭柱、陶齐氏佳偶生有一子(陶国祥)二女(熏陶,另外一女早亡)。陶庭柱于1924年死亡,遗有祖遗屋宇3间。陶齐氏于1941年将3间屋宇过户在儿子陶国祥名下并交了该房产权状。新中国成立后该房产权仍由陶国祥挂号,并治理应用达40余年。直至1968年陶齐氏死亡时,两边均未提出贰言。1983年陶国祥死亡后,熏陶以房屋系父母遗产为由要求继承。陶冶有无权利继承此房。
2、咱们研讨觉得,此案讼争屋宇虽系祖遗产,但陶齐氏已将产权状交与陶国祥,并在两次产权挂号和私房革新中,均肯定由陶国祥长时间治理应用,熏陶在陶齐氏生前从未提出贰言。据此应该认为该房产权早已转归陶国祥、邓秀芳夫妻共有。陶国祥死后的遗产,依法应由邓秀芳及其子女继承。陶冶无权要求继承。
二、综合分析
1、继承发生时,首先根据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就按照上述法条确定继承人的范围进行继承。不过房产继承的特殊之处在于需要进行份额划分。可首先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然后由份额最大的一方获得房产,然后将其他份额以现金方式补贴其他继承人。或者是直接将房子变现,各个继承人按份额取得相应现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三、未立遗嘱房产如何继承?
1、没立遗嘱房子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处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2、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3、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当然,房产继承纠纷也是有时效性的,房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房产继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以上就是上海房产继承律师为您讲解如何合法进行房产继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上海房产继承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遗赠吗? | 上海房产继承律师解答关于遗产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