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法集资律师

上海非法集资律师专业委员会精通集资诈骗案件的处理,并拥有宽广的资源。服务领域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济诈骗犯罪、集资诈骗犯罪、携带集资款逃跑、挥霍集资款、拒不返还集资款等各类犯罪。进化出独特的法律视角和敏锐的法律嗅觉,以此找寻到疑难案件的突破口,力求将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先后帮助多名委托人获从轻处理、减轻处罚、无罪释放,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及争取缓刑的成功率高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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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勒索相关的事情

时间:2021-03-01 11:18 点击: 关键词: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勒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勒索相关的事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5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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