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在《婚姻法》中被称为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双方向婚姻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从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登记,发行离婚证明书。
那么,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时应该注意什么呢?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常见的协议离婚纠纷是什么?因此,记者采访了鹏飞律师事务所王朝进律师。
申请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王朝进律师的说法,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也不得出具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离异协议应注明双方自愿离异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的平等协商意见。
离婚协议必须合法。
王律师指出,离婚协议不能随意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无效。
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记载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明确记载孩子的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协议书不允许离婚的追加期限条件,不允许离婚行为处于有效的待定状态的离婚不允许离婚的一方代替孩子免除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予生活困难另一方的经济援助等内容
协议离婚后悔怎么办?
由于感情上的原因,有些夫妇协商离婚后后悔。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再婚登记。
另外,离婚后悔不是因为感情上的原因,而是因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物品、债权债务等问题没有马上履行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费规定,或者因为财产和债权债务的遗漏而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必须向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中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纠纷有时是因为一方在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受到欺骗或不合理的情况。有些人在签署协议时甚至完全听从对方的安排,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事后很容易发生纠纷。
另一种情况是,在协议离婚纠纷中,一方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有精神障碍),而另一方则出具了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证明,蒙混过关。王朝进律师曾代理过这样一起案件,离婚申请人李某有精神障碍,对此,婚姻登记机关本不予受理离婚请求,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离婚对象张某则出具了医院出具的李某无精神障碍诊断证明,并顺利离婚。在了解到此事后,李某的家人便要求撤销离婚登记,并出具了该当事人在离婚期间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的证明。更严重的是,张离婚后又和另一个人赵某结婚,而赵某已经怀孕了。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应撤销原离婚协议,而对赵某的权利保护应排在对李某的保护之后。若各方发生争议,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王律师表示,最好不要注意离婚协议。
精神病人离婚有什么注意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