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的房屋包括2间正房和3间厢房,对于2间正房的起源,双方都同意是刘老先生和曾老太在1954年购买的。但对其中3间厢房的起源却有不同的看法。我丈夫在70年代自建,并经村委会同意,只是因为与邻居的纠纷没有办理房产证。二女儿家的媳妇说,当时只建了一间,自1980年与丈夫结婚以来,她一直住在厢房,1987年又建了一间。
厢房是我和老公建的,和你没关系。大女儿辩称,这三个厢房是1962年建的,因为哥哥要结婚了,房子不够,所以在院子里盖了厢房。二姐的儿子出生于1958年,1962年才4岁。怎么能盖房子?三姐补充道。另外,大儿子也补充道,根据传统观念,祖母和祖父怎么能让孙子在家盖房子?
遗嘱是真的吗?
二姐家媳妇认为曾老太太给儿子的遗嘱无效。这份公证书应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处理,但只有一名公证员签字,他们提供的复印件中曾老太太的票据模糊,无法判断真伪,要求鉴定公证书的真伪。
老父亲的遗嘱也有问题。1987年写的遗嘱直到1993年才出来,代书人和证人都有问题。大女儿说,代书人贾某和证人魏某其实是姐姐儿子的同事。经过他们的调查,贾某和魏某在1991年因工厂合并与姐姐儿子成为同事认识,不可能在1987年作为证人遗嘱。另外,父亲签字的问题很可疑。如果是父亲的意思,他应该自己签字。
老人立遗嘱关闭法律。
立遗嘱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如果要件不成立,会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本案审判长王昌民表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改造,周边农村地区房屋价值升值,继承存在诸多矛盾。希望老年人对财产的处分明确,不要给后代留下纠纷。老年人可以通过法律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解决。
据合肥律师介绍,遗嘱有口头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代书遗嘱必须有作者,两个作者,作者也可以作为作者,作者处分的遗嘱财产必须是本人的合法财产。遗赠、赠与等其他方式也必须依法明确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