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的律师 我女儿前年谈了一个男小孩,去年双方都见过家长,在谈结婚的事。没多久,男孩子就打算买房子,但因为钱上的问题,可能就买不到想要的房子。女儿和我说了这个事,我提出可以拿出来自己养老的40万借给男孩子,等他有了钱,慢慢还。可谁知道,他们后来有了矛盾,还没有领结婚证,就分手了,这个房子也只写了男孩子一个人的名字。我让男孩子还钱,可他说这是我赠送给他的钱,没有还可以拿回去的道理。请问律师,我只有银行转账的凭证,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让这个男孩子还钱吗?
我认为这是可以打官司的。首先,从举证的角度。你应该可以提供40万元转账凭证,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真实存在。在出借人一方没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借款人这个男孩子应承担款项系赠与的举证责任。若男孩子没有证据证明你将这笔钱款赠与他的证据,通常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其次,从常理角度。你在女儿婚前转账大笔钱款给男方,男方买房后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属其婚前财产。你将本应用于养老的有限金钱赠送给当时尚与其没有亲缘关系的男孩子,上海奉贤的律师 而非自己女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反而是考虑到年轻人结婚压力给予准女婿临时性资金出借,助其度过经济困窘期更符合社会常理。
虽然子女购房、成家,父母给予资助也属正常,但不能将父母的资助认定为理所当然的赠与,须知父母养育子女成人已属不易,子女成年之后尚要求父母继续无条件付出实为苛刻,这种坐享其成的想法,亦为法律所不能支持。日常生活中,很多个人之间的钱款流转都存在于亲朋好友间,因为有“情”在,对于交付钱款的性质双方会产生不同理解甚至误解。我建议白纸黑字,落“字”为安。事先把话说清楚,把意思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是对法律关系最好的确认,也能厘清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