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与正常的商业风险的区别?对价给付案,上海对价给付案律师,上海经济纠纷律师,上海房产案件律师
在我国的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各种交易中给付和对价给付都达到完全的对等是不可能的,做生意就是有赔赚的,从事交易必然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且这种风险是当事人自愿承担的,如果这种风险造成的不平衡是在法律允许的限度范围之内,那么这种风险就被称为商业风险。
显失公平在客观上存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不平衡;在主观要件上一方当事人是故意利用其优势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的草率或者无经验等订立了合同。因此,显失公平制度不是为了免除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正常商业风险,而是禁止限制一方当事人获得超过法律允许的利益。
在显失公平制度下,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利用了另一方当事人的草率或者没有什么经验等原因而订立的合同,而在正常的商业风险下应不存在这种情况。
恋人购房,主要的目的是结婚。一旦分手,购房的目的也就随之消失了。于是,很多恋人约定将房屋出售,所获得的房款彼此进行分配。
选择这种方案的恋人,首先,应签订一份协议,明确房屋出售的条件、房款分配的比例以及出售事项由谁来负责处理;
其次,通过委托中介或其他方式寻找购买者;
第三,与购买者签订买卖合同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最后,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房款。
值得注意的是,出售获得的房款应优先用于归还所欠的银行贷款,还清贷款后方可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若买方支付的首付款不足以还清贷款的,恋人们应先行垫付还贷的差额,待获得全额房款后再进行处理,否则是无法进行产权过户的,当事人最好在彼此的协议中对此也进行相应的约定。
诉讼方式——让法律作主
恋人分手后,若无法对房屋的处理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就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房屋归属或利益分配的纠纷了。
法院受理这类案件后,首先要明确诉争房屋是一方个人的财产还是恋人双方的共同财产,若法院确定是恋人双方的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明确房屋的份额并进行分割。
法院进行房屋分割时,主要参考的因素有:
1、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
2、购房时的出资;对价给付案,上海对价给付案律师,上海经济纠纷律师,上海房产案件律师
3、还贷款项的承担;
4、贷款的主贷人;
5、目前房屋内实际居住者。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通过调解或判决的方式,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把房屋判给购房时的出资较多、主要承担贷款、在房屋内实际居住的一方产权人,由该方支付相应金额款项给对方。获得房屋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无须对方的配合。若双方对于房屋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大致相同的,法院也可以通过双方竞价的方式,将房屋判给出价较高的一方,另一方获得对方的支付的款项。此外,法院也可以把房屋进行拍卖,将拍卖的所得款项按法院的判决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