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用到公章,公章对于我们文件的证明力有很大的帮助作用,那么对于公章的相关规定你了解多少呢?今天来和上海房屋买卖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公章的使用要求
1.公章是以单位名义发送信息的所有红头文件,账户资金,重要人物,各类合同,项目协议,委托书,承诺书等重要资料的公章,必须经办公室书记员和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
2.各种报表、报告、申请、备忘录、介绍信等。与财务、人事、工资等相关。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学生个人信息事项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办事处作为书记、主任非常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或备忘录需加盖公章的,经主管审核材料的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5.单位介绍信应当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或者办公室主任批准盖章; 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分页,存根由专人保管档案。
6.公章禁止拿出单位使用。因特殊需要,经办公室分管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带出。在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能以申请为目的使用公章,并对使用公章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7.对一些研究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方式不清、落款时间单位对于不明)的文档,拒绝提供加盖公司印章。
8.单位印章不得用于空白页。 严禁在空白纸张、表格、信件、证件上加盖办公印章。 严禁填写空白合同、协议、证件、介绍信等,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9.使用公章时,管理人员必须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在“公章激活登记表”上签字,并清楚填写名称、副本数量、时间和文件材料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文件批准的复印件数量审核加盖公章,确保加盖公章后无差错。
10.因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公章使用人应当注明原因,并在使用前与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联系,但事后公章使用人应当及时办理手续。11.负责管理公章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并应认真核对相关内容。如果用户填写的内容与需使用公章的稿件材料不一致,则不使用该章。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责任由公章管理人员自行承担。
12.规范企业使用一个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时间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这些印迹以及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停止使用公章:机构名称变更;公章使用损坏;公章丢失或被盗,声明无效。
14.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局办公室加封或者送有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的使用:以本单位名义下发的文件和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我局对外工作联系人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委托书、承诺书及其他必要的签字等。
2.其他工作情况需加盖公司公章时,必须由办事处书记、主任进行签批。
3.办公室各口公章、业务印章的使用范围和要求由各口负责人明确。
以上是上海房屋买卖律师校对的办公印章如何使用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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