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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解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案例

时间:2022-10-24 08:54 点击: 关键词:上海房产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国有企业南平市水产公司将其所有的坐落于南平市延平区成功街68号101#店面,交由其下级主管部门南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立分配应用。该店面的隔邻间101-1#店面的屋宇所有权工资南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07年2月,南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前述两店面(合称成功街68号阛阓)交由其上司单元南平市供销社资产谋划治理中央谋划治理,对外出租。2014年6月26日,南平市供销社资产谋划治理中央(出租方,条约甲方,如下简称谋划治理中央)与陈仲灿(承租方,条约乙方)签订了一份屋宇租赁条约,将上述店面租给陈仲灿谋划。条约签订后,被告陈仲灿在租赁商铺内经营旺众百货,并将其中部分转租给第三人郭荣练、钟晓鹏,分别用于经营361。品牌服饰和巴拉巴拉童装。接下来就由上海房产律师为您讲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案例的整体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房产律师解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案例

  一、案情回顾

  被告:福建省南平供销集团无限公司。原告:陈仲灿。第三人:钟晓鹏、郭荣练。2015年3月起陈仲灿开端欠付房钱。经谋划治理中央追讨,陈仲灿于2017年2月22日将租赁屋宇(除郭荣练、钟晓鹏应用的部特别)的钥匙交还给谋划治理中央。2017年3月3日,谋划治理中央聘任状师收回律师函,告诉陈仲灿两边的屋宇租赁条约已于2017年2月22日解除,要求其于2017年3月7日前到谋划治理中央商议归还拖欠房钱及条约解除后的其余事宜。同日,谋划治理中心分别向郭荣练、钟晓鹏发出律师函,告知房屋租赁合同已解除,要求两人立即腾空店面并交还,并向经营管理中心支付2017年3月1日起至腾空交还期间的租金。郭荣练、钟晓鹏收到律师函后,并未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经营管理中心,亦未支付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期间的占用费。2017年7月30日,依据南平市国民当局集会纪要,南平市供销社资产谋划治理中央更名为南平供销集团无限公司(如下简称南平供销集团)。因向陈仲灿追讨房钱未果,该公司以陈仲灿为原告,郭荣练、钟晓鹏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金或房屋占用费。

  二、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讯断支撑了被告的诉讼要求,被告陈仲灿、第三人郭荣练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二审时期,南平供销集团与第三人郭荣练杀青息争,并向法院提出请求撤回对郭荣练的告状。南平中院觉得,南平供销集团撤回对郭荣练的告状,属于自立惩罚诉讼权利的行动,且经相对人郭荣练批准,不会致使案件审理步伐涌现实质性转变,不侵害原审原告陈仲灿、原审第三人钟晓鹏的正当权益,亦不侵害国度好处及社会大众好处。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合用民事诉讼法的说明》(如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说明》)第338条第1款之规定,裁定:撤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2017)闽0702民初1184号民事讯断第五项,即“郭荣练于本讯断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南平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占用费17.5万元”。准许南平供销集团撤回对郭荣练的起诉。对于上诉人陈仲灿与南平供销集团、原审第三人钟晓鹏的案件继续审理。

  三、上海房产律师的评析

  1、本案触及对《民事诉讼法说明》第338条第1款的懂得。该款划定:“在第二审步伐中,原审被告请求撤回告状,经其余当事人批准,且不侵害国度好处、社会大众好处、别人正当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当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时,需经其他当事人同意。笔者认为,对此处规定的其他当事人应当理解为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2、将其他当事人解释为其余有利弊纠纷的当事人符合立法本意。《民事诉讼法说明》第338条设立的初志,一方面是恭敬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另外一方面是避免被告滥用诉权侵害其余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过度平衡原告的处分权与被告的程序利益。对其他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解读,更有利于立法目的的实现。

  3、将其他当事人理解为其余有利弊纠纷的当事人,能够充沛保证当事人的处分权。惩罚原则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首要的基础准绳,它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当中,关于本人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在法令划定的范围内能够自在操纵。从法理上说,处分权是当事人的基础权力,拥有人权的属性,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首要体式格局。被告以诉之体式格局向法院提起维护和赞助完成本人权力的请求,当其再也不但愿经由过程法院裁判的体式格局解决纠纷时,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并无理由禁止其撤回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原审原告在二审审理期间撤回起诉需要其他当事人同意,如果单纯从字面理解,那么在其他当事人众多时,必须征得所有当事人同意。比如本案中,案件当事人包括上诉人陈仲灿、郭荣练、被上诉人南平供销集团、原审第三人钟晓鹏共计4人。如果原审原告撤回起诉的请求必须经其他所有当事人同意,那么本案则需征得另外3个人的意见,只要其中一人不同意,该请求就不能获得许可,这显然增加了原审原告行使处分权的难度。

上海房产律师解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案例

  4、将其他当事人理解为其余有利弊纠纷的当事人,不会侵害其余无利弊纠纷当事人的正当好处。一审被告在二审步伐中假如撤回告状,不但原告付出的诉讼本钱无奈失掉赔偿,被告还可能再次以其他名义提起诉讼,两边权益显然失衡,也浪掷法律资本。为此,法律说明划定原审被告撤回告状需经其余当事人批准,底子目标在于避免原审被告滥用撤诉行动,损害其余当事人的步伐好处。但应该明确,对其余当事人作限制性的解读,只适用于当事人众多的情况。原审原告撤回部分起诉可能导致一审裁判部分判项被撤销,会影响与该判项相关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利益,对于其他无利害关系当事人的诉求,人民法院仍应依法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判。以本案为例,上诉人郭荣练为次承租人,出租人与承租人租赁合同终止后,次承租人所需缴交的场地占用费与承租人需缴交的租金以及另一次承租人需缴交的场地占用费分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相互之间无直接关联,属于非必要共同诉讼人。南平供销集团撤回对郭荣练的起诉,对于陈仲灿、钟晓鹏的诉讼权利义务没有任何实质影响,无需经过他们的同意。

上海房产律师解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案例

  本案本质系二审中部分当事人的息争,但其非凡的地方在于,上诉人郭荣练提出的息争前提为在讯断的判项中不涌现其名字。为倏地化解抵触,勤俭诉讼资本,也为了避开二审部分息争法令根据缺乏的为难,合议庭寻求新的解决门路,即经由过程《民事诉讼法说明》第338条的合用,将二审的裁判效果拆分为裁定和讯断两种方式,即裁定同意原审被告撤回对部分当事人的告状,关于其余当事人的诉求及权利义务关系另行裁判。因此,对《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中的其他当事人作出合适的解释,使原审原告撤回部分起诉制度成为二审部分和解的替代解决方案,不仅是案件当事人的现实需要,也是法院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同时,通过法院对当事人利害关系的审查,也能够免除立法者及公众对于部分当事人和解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担忧。以上就是上海房产律师为您讲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案例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上海房产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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