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过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对正在实施的犯罪、杀人、强盗、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非法侵害者伤亡的,法律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度,不承担刑事责任。
为什么对正在实施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造成非法侵害者伤亡的是正当防卫?
这是因为面对这种犯罪,如果不采取紧急防卫措施,犯罪分子的侵犯可能会在瞬间造成极其严重和不可挽回的伤害。此外,在采取防卫措施时,犯罪分子此时因恐慌而无法考虑后果。这种因突发侵犯而恐慌的行为,即使造成非法侵犯人员伤亡的伤害,犯罪分子也不存在主观故意或客观过失,完全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例如为了阻止杀人而与杀人犯搏斗,在搏斗中造成杀人犯重伤而死亡,这种超出正当防卫限度的正当防卫,在刑法上并不认为是过度防卫,既然不认为是过度防卫,当然也不承担刑事责任。那就是不认为是过度防卫的正当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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