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公然多去财产的行为,主观上都是为了非法占有,为了直接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但两罪的基本构成条件不同,社会危害程度和法定刑罚也不同。所以要区分两者。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侵犯的对象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对象是简单的对象,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第二,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抢劫是指不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公然抢劫财产,而抢劫是指行为者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受害者交出财产或直接抢走财产。也就是说,抢劫的实施是单一的,抢劫是复合的。
值得一提的是,应注意区分行为人在抢劫财物时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情况。举例来说,行为人趁人不准备抢劫别人的项链,导致受害人颈部动脉血管受伤,或抢劫别人手中的财物,而只有受害人跌倒受伤。这是一种抢劫罪还是一种抢劫罪,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一是要看强力行为的作用对象和使用目的。
其次,要看伤害是否是罪犯故意造成的。
第三,如果行为人在行为前没有计划用暴力手段抢劫财产,此时应直接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因此,此时行为者的犯意发生了变化,其行为完全符合强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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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案件里面抢劫罪与绑架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