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借款合同后违约的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和违约金,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在借款合同中既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的,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方可以一并主张,但是,利息跟违约金加起来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4倍。接下来就由上海借贷律师为您讲解借款合同同时约定利息与违约金的可以同时主张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案情摘要
A公司与B公司签订告贷条约,商定A公司向B公司归还资金,若B公司涌现守约,则双方为解决争议而实践领取的用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正当的律师费)由败诉方负担。因B公司未依约偿还借款,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B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并支付律师费及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
二、法律问题
官方假货纠纷中,当事人主意的告贷条约商定的律师费和诉讼顾全义务保险费是不是属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的“其他费用”,换言之,是否应受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即4倍LPR)的限制?
三、不同观点
1、甲说:肯定说《官方假贷法律说明》第29条明确划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商定了过期利率,又商定了违约金或许其余用度,出借人能够抉择主意过期本钱、违约金或许其余用度,也能够一并主意,然则总计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该条规定已经对出借人能够获得全部收益上限作出规定,律师费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因民间借贷而产生,应属于“其他费用”范畴,一并受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规制。此外,民间借贷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质公平角度来看也应当有所限制。
2、乙说:否定说《官方假贷法律说明》第29条划定的本意是操纵官方假货融资本钱,避免假货中为躲避利率划定而将部分融资成本以“其余用度”名义来收取本钱。律师费和诉讼顾全义务保险费究其性质,属于因官方借贷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并非因融资而产生的必要成本。且律师费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是否发生并不确定,仅在当事人提起诉讼时才可能产生,与融资成本必然产生的性质也显然不同。故律师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不属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的“其他费用”。
四、法官会议意见
采乙说,律师费和诉讼顾全义务保险费为出借人保护本身正当权益的需要付出,与借款人告贷本钱性子分歧。起首,从《官方假贷法律说明》第29条划定的立法本意看,该条首要目标在于当假货两边对过期利率、违约金以及其余用度一并约准时均衡维护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其次,从实际情形看,唯独与融资本钱缜密相干的用度才属于法律说明划定的局限,一般主要指约定的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其性质上仍属于借款人为获得借款而支付的必要成本,并非在借款合同中出现的所有费用都属于上述范围;再次,本条设定利率上限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以其他费用变相提高借款利率;最后,律师费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与借贷中的控制融资成本并无直接关联关系。当事人约定的律师费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系当事人为实现债权而可能支出的成本,若借款人依约还款则不会产生;若引发纠纷产生相关费用,当由败诉方承担,原则上不同于借款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借款合同同时约定利息与违约金的,可以同时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上就是上海借贷律师为您讲解借款合同同时约定利息与违约金的可以同时主张吗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上海借贷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上海借贷律师带您了解:金融告贷 | 关系期间的频繁转移是否被视为贷 |
上海借贷律师提醒:恋人之间的金 | 上海借贷律师为您讲解一起关于私 |
上海借贷律师在线普法:银行卡征 | 从郑爽张恒案看民间借贷案件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