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债权转让仅存在于合同研讨中,即合同权利的转让,即合同一方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性质仍然是合同,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转让双方债权的意图,是指不存在欺诈、胁迫、利用他人危险、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能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接下来就由上海债权债务律师为您讲解债权人可将自己无力进行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可以转让给他人吗的整体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第三方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制度生效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第三人后来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再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要求第三人承担因不履行债务而造成的损害的责任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付能力不承担责任。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成为新的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或者各自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分担债务时,应当按照约定分担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
2、抗辩权随之移转。《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的抗辩。这适用于免税和共存债务承担。有理由使债权无效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也可以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提出抗辩。此外,抗辩权也可以要求同时行使。但是,应当指出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非因果关系,没有特别约定,第三方不能根据因果关系的原因为债权人辩护。抗辩权只能在对所承担债务进行抗辩的基础上对债权人行使。
3、彻底摆脱债务。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由新债务人承担与债务有关的第二性债务。例如,随着本金债务的转移,附加在本金债务上的利息债务转移给第三方。除非次级债务完全由原债务人所有。除非担保人同意,否则担保债务未转让给具有主要债务的第三方。
二、个人债务企业可以通过转让吗
1、《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可以转让。
2、个人债务的转让也是一种免除义务,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转让债务的协议,债务由第三人执行。债务转移的主要内容如下:
(1)通过协议将所有债务转移给第三方,第三方代替原合同中的债务人,完全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从合同关系中完全消失,免除承担债务的义务;
(2)债务风险承担是指新的债务人也即是企业债务受让人和其他第三人可以承担原合同的债务管理义务,此债务是完全的原债务,而不是由第三人之间产生的新债务,面对中国人民对于法院对原债务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承担人也依转让技术协议进行全部责任承担,同时我们由此债而产生的利息也随同债务的转让而转让到由第三人需要承担。
3、债务承担是无条件的,债务受让人不得以协议以外的任何原因拒绝承担转让债务,承办人不得以原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为由反对债权人。
个人债务的转让除了全部转让外,还分为部分转让。个人债务部分转让是指原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将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原债务人不脱离原债务关系,原债务关系由原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承担,形成连带责任关系。无论债务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转让,此时都需要债权人的同意。毕竟这关系到偿债能力。债权人不同意转让的,转让无效。但债务人让与有效成立后,往往会产生三种后果,包括当事人身份的变更、债务地让与和抗辩权地让与。以上就是上海债权债务律师为您讲解债权人可将自己无力进行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可以转让给他人吗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上海债权债务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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