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是指有关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公民或者企业的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但是房屋拆迁是一个比较敏感的社会话题,因此来说房屋拆迁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在遇到房屋拆迁纠纷之后该如何进行维权呢?下面上海拆迁律师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1)、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享有那些基本权利?
上海拆迁律师:按照法律规定,拆迁户享有以下权利:1、知情权,具体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调查结果、确定评估机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修改、房屋征收决定、房屋补偿决定、分户补偿情况、审计结果等;2、选择权,具体包括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就房屋补偿方式选择货币和产权调换的权利;3、参与权,具体包括对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以及对分户初步评估结果提出意见;4、救济权,具体包括对评估结果的申请复核和申请鉴定、对政府的征收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对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等。可见,拆迁户享有的权利还是广泛的,关键是适时提起维权措施,实践中, 拆迁户往往因为不懂法律而错过最佳维权时机,从而导致合法利益不能及时获得保护。
(2)、如何理解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中“公共利益”的概念?
上海拆迁律师: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没有对“公共利益”给予明确的界定,司法实践中以“公共利益”为由实施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行为广泛存在,这就要看具体的建设项目是否涉及到大多数不特定人员的根本利益,这是目前法律界定土地征收和拆迁工作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唯一标准。但在实践中,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常常在认定中产生分歧。政府以及相关拆迁部门往往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来实施商业项目的征收,这就需要拆迁户有清醒的认识和判断,并及时聘请专业律师进行维权和相关调查。
(3)、违章建筑和违章建筑在补偿时候有什么区别?
上海拆迁律师: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我国才有了合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划分,并赋予城乡规划部门审查并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法定职权,至于违章建筑的界定则较为宽泛,两种在补偿时候并没有明显的区别,按照国务院部门通知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补偿也要依靠尊重历史、兼顾公平的原则来进行。但根据法律规定,在征收决定公告后抢建、新建的房屋一概不予补偿。
(4)、租赁集体土地进行生产经营,遭遇拆迁时,承租人是否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
上海拆迁律师:面对这类问题时,首先要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拆迁补偿的明确约定,如果有,则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如果没有则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是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的。
(5)、公安干警参与强制拆迁我的房屋,我该怎么办?
上海拆迁律师:法律明确规定,公安部门不能参与拆迁工作,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应该保存证据,包括对公安部门参与拆迁的过程录音、录像或拍照,其次向政府部门以及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复议或控告,同时提起行政监察部门对公安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6)、强制拆迁过程中,拆迁办将我打伤,并说我阻碍政府执行公务,我该怎么办?
上海拆迁律师:遇到这样的情况,尽量保持冷静,防止自己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同时及时报警处理,并对伤情进行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人身及财产保护。
(7)、拆迁办公室人员欺骗我签下了补偿协议,并且不给我协议,我该怎么办?急急
上海拆迁律师:遇到这样的情况,拆迁户往往就比较被动,但并非就是无法挽回,根据法律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给予撤销,但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协议的非法性,这样会加重拆迁户的举证难度,建议大家在签订文件材料时候一定要慎重,这样对拆迁律师介入维权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8)、为什么全国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我们这里的每户人家都不同,为什么会这样?
上海拆迁律师:这样的情况我们经常也会遇到,因为对土地以及房屋的拆除补偿标准往往都是由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并参照省级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来做出的,我们国家地大物博,各地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很难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但对于同一地域的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是一致的,如果出现问题中提出的情况,在同一被拆迁地域中,每户拆迁户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这种状况的出现肯定是不对,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建议拆迁户向当地的国土部门进行咨询,要求给予解释。并可以选择聘请律师维权,来更好的保护拆迁户的合法利益。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上海拆迁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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