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便于法院就近查明事实,但却无形中增加了原告的诉累。假如原告和被告相隔万里,原告长途跋涉将会身心疲累。
民间借贷纠纷也同样适用上述管辖原则,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用这么累吗?
方法一:约定大于法定
如果出借人在借条或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因该借款发生争议的,可起诉至出借人所在地某某人民法院。
有此约定,出借人便可放心的到自己方便的法院去起诉借款人。这种方法简单有效,强力推荐!
方法二:法定弥补约定
如果出借人对管辖法院没作任何约定,那么就得感谢与时俱进的法律。因为法律已将民间借贷纠纷纳入合同纠纷范畴,这样就可以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
手持借条索要本息,法院竟不予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