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当然不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其不合法有四:
1、“高利息”不合法:法律绝对保护的最高年利率为24%,相对保护的年利率为24%~36%,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绝对不保护。
2、“砍头息”不合法:法律认可的借款本金只能是出借人实际给到借款人的本金,如果先从本金中扣掉利息,那么本金也要相应减少才行。
3、“利滚利”不合法:法律不支持将利息算进本金进行叠加,不论是否出具新的借条,法律都不予保护。
4、“违约金”不合法:法律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就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