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私人借款案件。仅仅因为收据上写了今天的一个字,定5万元的债权已经消除。上海民间借贷律师为你分析案例。
债主:习惯多写一个字
据陈杰(化名)报道,2015年4月,田静(化名)向他借款50万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
田静借钱后,通过银行转账还给了陈杰。到2016年夏天,陈杰觉得田静的生意恶化了,所以他一直在催促他尽快还款。因此,田静于2016年10月13日还清了10万元。陈杰当天发了一张收据,说他今天收到了田静15万元的还款,陈杰,2016年10月13日。
随后,田静不再向陈杰还钱,也不承认自己还欠了5万元。无奈之下,陈杰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5万元债权已被消灭
在法庭上,双方对收据中记载的15万元的构成各执一词。两人都承认收据的15万元分为两部分,田静当天以信用卡的形式向陈杰支付了10万元。
然而,对于剩下的5万元,原告陈杰表示,他确认了田静2016年7月的银行还款,田静要求他写入收据。事实上,他那天没有还款,但他习惯于写今天的还款。在这方面,田静辩称,他当天还了现金,所以他在同一张收据中写道。
经审理,法院认为,由于陈杰在收据处的时间明确为2016年10月13日,收据内容也表明他今天收到了还款,两者的结合表明陈杰当天收到了田静支付的15万元。陈杰的解释是不合理的,因为转账和借据之间的时间间隔是三个月。
因此,法院最终认定收据有效,陈杰对田景的5万元债权已被消灭,田景无需再偿还。
提醒:借据收据应明确约定
鉴于此事,本案的法官提醒,我们不仅要注意借据的出具,而且要忽视收据的重要性。收据作为收到货物的凭证,表明从他人处收到货物的事实状态具有很高的证明效果。
法官说,如果你没有收到任何东西,你可以提前给对方发一张收据,这很可能会遭受哑巴损失。发放收据时,必须注意内容的严谨性,注明收到钱或物的时间、原因、接受方式、效果等。
此外,法官表示,法院将根据综合证据和日常经验进行判断。如果双方有多笔资本交易,最好立即出具借据和收据合作证明。
同时,法官建议最好形成贷款和还款的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付款时间、账户、贷款利息等。出具债务凭证时,注意避免混淆,如:借据、收据、借据使用严格区分;避免使用偿还(hai)和偿还(huan),容易产生各种解释。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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