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想到了电影《我的姐姐》,真的是蛮惨的……”,当时也在场的女民警说。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女孩是云南宣威人,今年20岁。
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分开了,妈妈走了,爸爸也不管他们,“他们都没回来过“。
家里她是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最大的妹妹也才12岁,家里只剩下爷爷奶奶,老人也没什么收入,她就担起了养家糊口责任,”他们不管,我不能不管啊“。
她十多岁就出来打工了,想着靠自己打工养活弟弟妹妹,但自己也赚不了多少钱,自己也过得艰难。现在她在杭州一家商场卖衣服,一个月只有几千元,她这次想不开是觉得生活压力太大了,她受不了了。
“我已经不止一次想过自杀了......”女孩边伸出手,在医院抢救室里,女孩一边哭着,两只手腕上数十道刀疤,有的伤痕还很新鲜,令人触目惊心。
想想真的好心塞。
有人说,活在这个高压里的社会,真的太难了。
我们为父母,为子女,为单位,可唯独却不曾为自己而活。
有太多瞬间,我们都想痛哭,想崩溃,想逃离这个世界。
就算身体虚弱到极点,就算心理在崩溃的边缘,我们依然要咬牙工作,努力赚钱。
因为稍不留神,你就会被淘汰,被损害,卑微到泥土里。
人生充满各种危机,我们只能孤身一人,去体会生活中的冷暖,去肩负人生中的压力,去抵御旅途中的苦难。
是甜是苦,是甘是涩,个中滋味,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同时,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育关系。但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本案中,从客观上将,张某与王某离婚后,小明一直随王某生活至今达七年多,已适应现在的生活、学习环境;从主观角度考虑,小明现已逾十周岁,其明确表示愿继续随王某生活,应尊重其意愿。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离婚后,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该案中,张某称王某品行不端,不适宜抚养孩子,其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双方之间发生纠纷,与抚养权变更并没有直接关系,所以法院不予认可;张某主张的其他事实,亦未有证据证实,故法院不能认定。张某主张的探视权问题,与本案的抚养关系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可另行解决。
嘉定离婚律师所解释为买房假离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