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案件的核心问题是:儿子与母亲签订协议,声明“生老病死与己无关”后,母亲去世,儿子是否有权继承母亲的征收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作为一名上海遗产继承律师,我将从法律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剖析,并探讨相关法律责任及社会启示。
一、事件回顾
王某,出生于1933年,生前育有一对双胞胎儿子,长子朱大,次子朱二。2018年以前,王某由两兄弟每年轮流赡养。然而,朱二与其母王某发生争吵后,朱二的妻子代替朱二书写了一份家庭协议,协议称:“根据王某的意愿,朱二已退还贰万元,以后的生老病死与朱二家无任何关系,以此为证。”朱二和朱大均在协议上签字。随后,朱大将母亲王某接回家中赡养,此后王某生病治疗均由朱大支付费用及照顾。2024年2月,王某因病去世,其丧事亦由朱大操办。王某生前未订立遗嘱。王某去世后,朱二以法定继承纠纷为由,要求朱大分割遗产12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二属于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严重违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和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故原告主张继承12436.55元的份额及分割抚恤金36936元,法院均不予支持。朱二不服提起上诉,湘潭中院维持原判。
二、法律分析
(一)家庭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家庭协议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其效力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本案中,朱二与母亲王某签订的家庭协议声明“生老病死与己无关”,这一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协议的自愿性:协议的签订是否基于双方的自愿,是否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
协议的合法性: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符合公序良俗。
协议的明确性: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形。
在本案中,朱二与母亲王某签订的家庭协议虽然声明“生老病死与己无关”,但这一协议的签订是否基于双方的自愿,是否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在本案中,朱二作为王某的儿子,具有赡养母亲的法律义务。
根据法院的判决,朱二属于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严重违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和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因此,朱二主张继承母亲遗产的请求不予支持。
(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取得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在本案中,王某生前未订立遗嘱,因此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定。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然而,朱二由于未履行赡养义务,法院认定其不享有继承权。
三、社会启示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这起案件再次凸显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特别是对于家庭协议、赡养义务、继承权等法律问题,公众应当明确其法律含义和法律效力,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二)提升公众道德意识
家庭协议虽然是法律行为,但其背后反映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道德关系。公众应当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尊重长辈,履行赡养义务,弘扬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是解决家庭赡养问题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得到保障。
(四)倡导理性对待家庭协议
家庭协议虽然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约定,但其法律效力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公众应当理性对待家庭协议,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签订不合理的协议,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四、上海遗产继承律师的建议
作为上海遗产继承律师,我针对此类事件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特别是对于家庭协议、赡养义务、继承权等法律问题,公众应当明确其法律含义和法律效力,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二)提升公众道德意识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通过教育和宣传,提升公众的道德意识,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尊重长辈,履行赡养义务,弘扬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得到保障。
(四)倡导理性对待家庭协议
公众应当理性对待家庭协议,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签订不合理的协议,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签订家庭协议时,应当充分考虑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和明确性,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五、结语
作为上海遗产继承律师,我认为“儿子与母亲签订协议生老病死与己无关,母亲去世后欲继承遗产”这一事件不仅是对个案的判决,更是对社会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深刻反思。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道德意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倡导理性对待家庭协议,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
在此,我也呼吁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提高法律意识,理性对待家庭协议,尊重长辈,履行赡养义务,弘扬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同时,也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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