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律师 民事上诉状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1)首部。在这部分里,要写明标题;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2)正文。在这部分写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3)尾部。在这部份写明呈送机关、上诉人签名、上诉日期、代书人、附项等。
写民事上诉状应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上诉人必须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别人无权上诉。
第二,必须是对第一审裁判不服才提起的,因此,上诉请求和理由,必须针对第一审裁判中的不当之处提出。
第三,抓住关键,重点突出,实事求是,以理以法服人,不无理纠缠。
第四,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将上诉状递交给原审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法院。
举报中心审查不立案举报线索,应当在收到侦查部门决定不予立案回复文书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办结;情况复杂,逾期不能办结的,经举报中心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
侦查部门对决定不予立案的举报线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退回举报中心。
第一百六十七条 举报中心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检察长批交的举报线索应当进行初核。青浦律师 对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举报线索,可以要求侦查部门说明理由,认为理由不充分的,报检察长决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在决定立案之日起三日以内,将立案备案登记表、提请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下级人民检察院报送的备案材料,并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以内,提出是否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立案的审查意见。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的立案决定错误的,应当在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后,书面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并在收到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书面通知或者决定之日起十日以内将执行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