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对于法院(2009)轻重字第12号刑事案件判决进行认定:被告刘春树于2002年11月至12月捏造西青区大四镇大仁庄村党支部书记宋福仁收受开发商一栋价值800元的建筑。上海法律咨询网来讲讲相关的情况。
这套价值70万元(实际价值70万元)的别墅等问题被假名上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调查该房屋实际上属于村委会所有。
以上事实的主要证据是受害人宋福仁的陈述、证人陈福兰、王春柱、董树玲、吴如民等的证词、举报信等书面证据和照片。
2000年初,被告人刘春树代表其姐姐刘纯如经营金麦酒家,并招聘多名外籍女服务员从事色情陪侍服务。2000年6月30日,女服务员侯某某和卖淫女高某某在饭店从事卖淫活动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被告人刘春树闻讯后逃离餐厅。
认定通过上述分析事实的主要研究证据有证人候某某、贾桂新、高某某、张桂生、李正强、郭自勤、韩振杰、柳春茹、梁世宽的证言,行政管理处罚等书证及被告人柳春树的供述等。
1994年4月至1996年6月,被告刘春树担任天津罗得西亚自行车公司(以下简称罗得西亚公司)法定代表人,主持了全部工作。同时,为避免缴纳应纳税额,本公司以“两套账”的方式隐瞒了本公司销售收入,三年逃税总额为208574、60元。
证人张德如、阎居之、张勇、杜宝光、董永生的证词,税务稽查报告、被告人刘春树陈述等书面证据。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春树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并向有关机关举报,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干扰司法机关和村领导的正常工作,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柳树容留他人卖淫,违反了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卖淫罪;Lodsky公司通过设置两套账户来逃税,违反了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刘春树作为罗兹公司法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六十九条,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七十八条,以及《NPC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条之规定,认定被告人刘春树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他被判逃税罪,判处两年监禁。他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柳春树不服,提出通过上诉,认为其不构成一个犯罪。二审后,法院认定上诉人刘春树犯有容忍卖淫、逃税罪,所采用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判决一致。此外,调查还发现,2002年11月至12月,上诉人刘春树代表天津市西青区大四镇达仁庄村村民向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局、西青区纪委写了投诉信。
非法买卖占用耕地、出售集体企业资产、隐瞒村务、集体企业逃税、宋富仁接受开发商别墅等个人问题的实名报告。并将要求土地补偿费的群众签名附在报告信上。据调查,龙居小区7区A9别墅是大人庄村委会以70万元土地使用费的价格从山海房地产公司购买的,业主为大人庄村委会办公楼。针对春树的实名举报,西青区纪委认为,刘春树举报的问题均为虚假举报。
天津市规划国土局回应:大仁庄工业园建设项目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已下发《关于对违法土地活动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要求西青区有关部门对宋福仁进行处罚。上述事实得到了举报信、西青区纪委对刘春树的回复、天津市规划国土局信访办公室、西青区大四镇达仁庄村民答记者问意见等的支持。孙江、范玉志、范培生、吴继耀、 刘志路王士玉陈福兰王春珠吴瑞民。
上海法律咨询网了解到,法院(2011年)认为,第68号刑事判决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判决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但刘春树报道了大仁庄村村委书记、支部宋福仁非法破坏耕地、村务公开、宋福仁接受别墅等情况。由于现有证据表明,刘春树的报告反映了大镇庄村村委会非法破坏占用耕地的情况,并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