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房产律师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决定》部署,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原国土资源部根据意见要求,研究出台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积极指导地方开展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审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应当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精神,全面把握法律规定与政策规定、改革措施的关系。同时,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征地审批制度还承载土地用途管制功能、耕地占补平衡功能、生态承载功能以及促进发展等功能,并通过国务院、原国土资源部文件和规章等形式,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细化,改革并优化土地征收程序,强化对被征地农民权益的保障。这些文件也是人民法院对征地补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依据。这些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既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依据,也是人民法院合法性审查时参照、参考依据,应当全面学习并掌握。
当前常见的法律规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征收拆迁案件中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推进“裁执分离”的通知》等。
一、征收项目涉及商业开发不符合公共利益;浦东房产律师
二、补偿方案不合理;
三、拆迁方在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进行强制拆迁,即违法强拆。
赵律师带领其团队就以上几点主要问题先后向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理亏的拆迁方主动与石先生取得联系协商安置补偿协议,这一次充分占据主动地位的石先生终于获得满意的补偿款。
结论:
每个公民积极补充法律知识以组建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是法治社会不断完善健全的表现,同时也象征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但征地拆迁领域的维权活动涉及庞大严谨的法律体系,需要有严谨的维权法律思维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做到知行合一,高效地完成维权行动。
只是知道而不懂得有效地运用,就如纸上谈兵,不过是一场消磨时间的无用功。想要能够有效地运用法律,首先必须形成严谨的维权法律体系的思维,而严谨地维权法律思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促成的,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功底,更要有大量的实战经验,反复实践总结经验教训,在逐步稳固的基础上不断实践创新,就如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历经多年的实践创新才打磨一套业界最具权威的维权宝典“三段五级维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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