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情人30万,说借你一万年,还能要回来吗?上海浦东律师带你看案例。
2017年8月,张勇(化名)和李媛(化名)相识,然后坠入爱河,同居。相识时,李媛离婚了。张勇还有一个家庭,但他欺骗了李媛,谎称和妻子离婚了。
当时,李媛正好经济紧张。张勇表示诚意,主动向她转账30万元,30万元,并表示这笔钱是他已经取得离婚证的“押金”。收到转账后,李媛立即表示要给张勇写借据。张勇不接受李媛的借据,还说:“如果你必须写借据并增加一个期限,你可以借一万年!
感情破裂,被拒30万
2018年3月,两人关系破裂,同居结束,双方争议30万元。
张勇反复纠缠李媛,要求还钱,李媛说卖房子也要还钱。
此时,张勇还表示,如果李元同意与他保持关系,30万元可以继续作为“存款”。李元拒绝了,张勇以贷款30万元为由向法院要求偿还。
那钱能回来吗?
法院:借一万年应认定为赠与
相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勇向李元支付30万元后,双方通过微信分别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李元主动要求发放借据,但张勇拒绝了一万年的表述。因此,双方之间的私人贷款法律关系未能达成协议。30万元已实际支付。李元接受这笔钱后,张勇明确表示,借款1万年,应认定为无意返还,应认定为赠与。
张勇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李元同居。同居期间,李元怀孕流产,解除同居关系后要求退还赠与款项。他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原则。李元曾经说过,卖房子也要还款,但张勇要求继续作为押金,双方没有就退款达成协议。因此,张勇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毫无根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了张勇的请求。
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张勇拒绝接受上诉。上海浦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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