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行为人(年满十四周岁)明知对方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行为,不管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且按照强奸罪从重处罚,如果发生性行为时,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如女方故意虚报年龄,且其发育状况明显超过十四周岁以以上的),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不仅如此,更加容易被众人所忽视的,还有:「“性”对亲密关系的深远影响」。
我相信此时正在阅读的你,也曾可能遇到过以下的这些问题:
1)无性婚姻:结婚/恋爱多年,从无话不谈到无话可说,和另一半处成了“兄弟”,再加上工作、房贷、柴米油盐的压力,对羞羞之事再也提不起兴趣;
2)进入疼痛:一直以为第一次才会疼,没想到,每一次都很疼;实在太疼了,有时候疼到进不去,别人是享受,我是害怕和难受;
3)产后问题:以前性生活还蛮享受的,但是生完之后,他开始嫌弃我太“松”了,自尊心挫败,时间久了,带娃累,再也提不起兴致了;
4)没有感受过性愉悦:以为自己天生性冷淡吧,房事机械一般的进入和退出;也试过穿情趣内衣···,再到后来对方好像也没有以前那么享受我了,就算了;
5)床上发挥全靠“戏”:真不知道在哪里学性知识,就学小片里面的动作和语气,完全没有那个感觉,全靠“戏演得好”,知道不会,但不知道怎么办,实在苦恼。
要知道,「和谐的性生活,是维系亲密关系的“秘密武器”」,
但绝大多数女性因为不懂、不了解,在面对不美好的性体验时,从来都是闭口不谈;
甚至有90%以上的女性会错误地认为:爽不爽,就看男的是不是“器大活好”呗;在性这件事情上,女性没有什么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