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可以从法律意义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血亲关系,另一种是基于收养或婚姻的父母和孩子关系。那么,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能解除吗?上海静安知名律师为您解答。
血亲关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自然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解除,更不用说通过报纸、协议等方式,这违背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这是不可接受的。
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
非血亲关系
非血亲关系,我们通常看到的是收养,或者父母再婚建立的非血亲父母子女关系。
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人子女的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同意终止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换句话说,因收养而建立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当养子女由养父母抚养长大,养父母失去工作能力和生活困难时,养子女仍应支付生活费!
父母再婚建立的父母子女关系,俗称继父母子女关系。
如果继父母抚养和教育继子女,通常不允许解除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但是,如果双方同意,或者关系恶化,关系就可以解除。然而,解除关系并不意味着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义务。如果继父母生活困难,没有工作能力,成年继子女应支持继父母。
如果继父母不抚养他们,教育他们的继子女,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只是因为再婚。一旦婚姻终止,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自然会解除。上海静安知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