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在他的妻子因病切除子宫后不久,就提出与他离婚,但是被法院拒绝了。几个月后,这名男子再次起诉他的妻子。日前,本市南开区法院法官经审理认为,女方手术后仍处于恢复期,原告坚持离婚不合乎情理,故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庭审中,原告刘某称,妻子徐某婚前隐瞒了自己有先天性心脏病史,而二人婚后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之前,原告曾提出离婚,但均被驳回。之后徐某多次到其家中寻衅滋事,抢走其共同财产,其行为影响了夫妻感情,故原告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被告人徐某则表示,自己婚前有过先天性心脏病史,原告人也知道,婚后夫妻确实因为生活琐事吵架,但并没有影响到夫妻之间的感情。在2005年五月,她接受了妇科手术从医院出院后,就一直住在母亲家里,目前正处于康复阶段,需要定期检查,而且她的腹腔仍然有肿块。徐先生说,夫妻二人的感情还没有到破裂离婚的程度,她也没有到原告那里无理取闹,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审判之后,法院认定,2005年5月,被告在医院接受了子宫切除手术。出院后,被告回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在2005年7月,原告提出离婚,但被法院驳回。
法庭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是自主婚姻,婚后双方应相互协商、理解,共同处理好家庭事务,处理好夫妻关系。被告人因病住院接受手术治疗,目前正处于康复阶段,应给予原告理解和照顾,同时也应给双方重新和好的机会,故原告坚持离婚是不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