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失踪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
配偶失踪,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失踪的离婚诉讼分为失踪不足2年和失踪不足2年或2年以上两种。
配偶失踪不到两年,是因为配偶离家出走,不联系家庭,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婚姻感情确实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配偶失踪不到2年或2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
一、配偶失踪不到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由于被告失踪,当事人可以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对失踪人员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件》,失踪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二、配偶下落不明2年以上,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2年以上)或死亡(下落不明4年以上),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布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从宣布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有人民法院的公告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