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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生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进行离婚?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来回答

时间:2022-12-06 11:34 点击: 关键词: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单方面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下落不明超过二年的,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就来详细讲讲其中的一些问题。

夫妻生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进行离婚?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来回答

  一、法院通常如何判定一对夫妇的关系已经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

  1、重婚或有选择配偶者与他人进行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从不改变;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他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形。

  因强奸、通奸、外遇或其他直接或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而被另一方监禁或不可原谅的行为。

  二、分居满两年的,婚姻家庭关系能自动进行解除吗?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法院判决、调解等方式解除。无论分居时间多长,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谐而分居两年,构成夫妻感情破裂,诉讼中调解不成的,判决离婚。但是,本规定不适用于因情感不和谐以外的原因分离的人。

  三、如何确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进行债务有三种不同情况:

  1、婚姻期间以双方名义发生的债务;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债务,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一般是个人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婚前一方的债务用于婚后的家庭生活,则是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进行债务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社会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应由个人清偿。此外,依照目前我国经济有关国家法律制度规定,赌债属于自己非法债务,不受法律环境保护。如果我们不愿归还赌债,完全不同可以不予清偿。

  四、个人财产是否会因再婚而转为共同财产?

  过去进行规定我们生活相关资料可以经过4年、房屋和其他企业生产技术资料信息经过8年转化为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财产,但这样一个规定不符合物权法的原理。有的网友只看到自己过去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认识世界上有不清楚的地方。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否定了1993年司法解释,个人生命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婚前的财产安全永远是个人财产。

  五、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住房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别是近年来房价迅速上涨住房尤为重要。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做出决定:

  (一)子女所属的人;。在正常情况下,由谁来抚养孩子,由谁来判断房子的可能性会更大;

  (二)照顾一方无过错。如果对方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法院将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企业双方经济条件进行相同,又没有一个孩子,法院还可能通过采用竞价方式可以解决我国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六、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和母亲住在一起?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住在一起;

夫妻生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进行离婚?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来回答

  2、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更有可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丧失中国生育工作能力的;

  (2)儿童长期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生活环境的变化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有明显的危害;

  (3)无其他教育子女,而父方有其他人员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其成长,而父亲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长期不能治愈,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随其生活的。

夫妻生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进行离婚?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来回答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的是,如国父母养育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都要求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母亲照顾外孙选择与母亲同住的十岁以上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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