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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委员会内汇集了众多专家、业内优秀学者,包括著名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专家、婚姻家庭研究中心主任、高校教授等。客户群体不乏企业家、外国友人及外籍华人。成立至今,婚姻家庭委员会律师团队代理了数千件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抚养权/单方面离婚),并定期开展案例研讨会,各专家律师对疑难案件深度剖析,力求争取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律师们以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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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为您讲解离婚中常见的一些法律问题

时间:2022-12-06 11:34 点击: 关键词: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协议离婚

  当今中国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导致学生家庭关系破裂的原因分析也有很多。但是不管什么重要原因可能导致的家庭破裂,都让人觉得是一件十分痛心的事情。痛心归痛心,但是对于我们国家还是要明白一个关于离婚的一些相关法律环境问题,避免离婚的时候走弯路。今天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进行整理出了许多关于离婚的一些基本法律风险问题,希望能为身边的人发展带来一些实实在在的帮助。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为您讲解离婚中常见的一些法律问题

  一、你是要离婚,要和解,还是要打官司?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企业来说,如果这些材料设备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学生较为缺乏严格,协议离婚必须通过夫妻关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教育抚养等问题没有达成目标一致。

  2、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同意离婚,但对共同财产分割、子女赡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没有约定,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状。诉讼离婚相对耗时费力,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是必须经过的一步。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为您讲解离婚中常见的一些法律问题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企业一方可以要求我们离婚,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国家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妥善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的请求不予受理,但未就抚养子女、扶助困难配偶一方、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3、未约定离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登记的婚姻。

  三、现役士兵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离婚必须征得现役军人的同意,但现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重婚或有选择配偶者与他人进行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三)坚持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非军人一方可以提出我国离婚,如果中国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企业没有一个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发展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四、男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也规定: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除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以外,不在此限。“也就是说,虽然法律限制了男方在女方怀孕生育后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在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是“真正必要的”,而没有这个限制。从审判实践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来看,“确有必要”的情形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而怀孕的情形(不包括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的情形)。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为您讲解离婚中常见的一些法律问题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认为,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者女方生育后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此外,女方生育后一年内,男方仍不能提出离婚。从立法精神上讲,从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生育后一年内起诉离婚的权利,既是为了宝宝的正常发育,也是为了女方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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