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的老宅拆迁了,我们是拿货币的,想买套房子,产权证上写儿子的名字。我们和儿子写个代持协议有用吗?有了这个协议,是不是儿子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不能卖房、加名,或者办抵押了呢?
这要看你所提到的代持协议的具体内容,一般来说,若约定房屋由你们出资购买,你们为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儿子只是挂名的产权人,这类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应为合法有效。但我这里要说的是,就算该代持协议有效,也不能消灭因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而带来的风险。
如果你儿子现在是已婚状态,建议让其妻子也在代持协议上签字确认,以防万一他们婚姻出现问题,这套房屋被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外要说的就是,因房屋产权登记在你儿子名下,那么在形式上,或者说对外人来说,你儿子就是这个房子的产权人。在此情况下,你儿子不仅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将这套房屋出售、办抵押,还可以增加产权共有人。当然,你们可以在代持协议里对此进行限制性约定,但这并不能阻止你儿子去做这些事。如果你儿子有违约行为的,对方是善意第三人,你们到最后很有可能只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