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数人侵权责任成立阶段的检视
数人侵权,有共同加害型、因果关系竞合型、因果关系聚合型、共同危险行为等不同类型。各类数人侵权请求权基础在检视程式上的差别主要体现于责任成立因果关系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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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范围阶段的检视
各类侵权请求权基础在责任范围阶段原则上并无差异,均须具备“损害+责任范围因果关系”。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还应满足各自的特别要件。纯粹经济损失仅在满足特定前提时才受侵权保护。因纯粹经济损失与“最终损害”常同一,多不必区分责任成立与责任范围,谓之“因果关系的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