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错侵权责任成立阶段的检视
过错侵权责任成立的典型检视程式是:首先在客观层面确认存在应予负责的加害行为,再考量行为人在主观层面是否具有过错。
客观层面又分事实构成与不法性二阶。不法性是可推翻的推定,满足事实构成即推定加害行为具有不法性,推翻的方式是证明存在不法性阻却事由。
主观层面的过错以责任能力为前提。责任能力同样为推定,由主张责任能力欠缺者举证。过错侵权一般条款的责任主体是“行为人”,有不法识别能力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无妨作为“行为人”承担过错责任。承担过错责任的能力即“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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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错侵权责任成立阶段的特殊检视程式:框架权利侵害、不作为侵权
框架权利因内容与边界模糊,加害行为与不法性的认定同一,均须借助法益衡量,这一过程也同时合并过错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