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纠纷律师

上海经济纠纷律师专业委员会是由多位知名经济纠纷专业律师组成。代理商业经济合同起草、经济纠纷调解、仲裁、起诉、应诉以及执行等追偿纠纷案件数千起,包括众多重大、疑难案件。委员会律师精通各类债务追偿纠纷诉讼案件的处理,提供债务合同起草、债务证据收集、对债务人的名下财产作全面调查、诉前财产保全、联系法官对其强制执行、添加黑名单限制其消费等,对诉讼案件结果分析判断精准,久经考验。

团队展示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债权债务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推荐文章

如果我是国家公职人员,在网络上认识的人带我

时间:2021-03-12 08:30 点击: 关键词:闸北区律师咨询

  (一)原告起诉依据的事实、理由不符合常理,存在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可能的;

  

  (二)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诉讼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的;

  

  (三)在可能影响案外人利益的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的;

  

  (四)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和实质性诉辩对抗的;

  

  (五)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对其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且不符合常理的;

  

  (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不足,但双方当事人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

  

  (七)当事人自愿以价格明显不对等的财产抵付债务的;

  

  (八)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

  

如果我是国家公职人员,在网络上认识的人带我 http://www.huaronglvshi.com/zqzw/zwjf/1460.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