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房屋被债权人强制更名过户,听起来有点像黑社会的电影里的场景,但在现实生活中,由其是在民间借贷行业内屡见不鲜,那么为什么债权人要采用这么一种粗暴方式来索要债务呢。
我们先来看看债权人通常情况下会怎么来实现债权。当债务逾期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仲裁条款的话,也可以去仲裁委员会,在拿到取判决书或裁决书后,再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将债务人的财产予以查封、拍卖,以此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这种常规方式操作起来时间周期较长,如要债务人下落不明,那这时间就更长了,所以债权人为了保障该笔债权的安全性,又可以简单、便捷的实现债权,
那么,他们是怎么实现强制更名的呢,一般他们会做两套手续,一套是正常抵押担保的借贷手续,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并将房屋办理抵押登记。另一套是房屋买卖的手续,签订买卖合同、收到定金及房款的收据,并在公证处办理委托买卖的公证书,一旦将来债务人无法履行偿还责任时,便可以对实现债权的方式进行选择。如果房产更名有阻碍时,就采用合法的方式实现债权,如房产更名无任何阻碍,便可以无需通过繁琐诉讼程序,轻松的将债务人的房屋变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