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刑事好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概念与构成要件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可作为情节在量刑时考虑。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加以阻挠的,不构成犯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体实施了暴力打击或者人身强制,如殴打行为、捆绑行为等。
所称威胁,是指行为人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扣押人质等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威逼、胁迫,企图迫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放弃执行职务。
所谓严重后果,是指给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或放纵了犯罪分子,如致使犯罪嫌疑入逃跑,侦查线索中断,犯罪证据灭失,赃款、赃物被转移,等等。
立案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一、刑事辩护词包含的主要内容:
①有无犯罪事实;
②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告人所实施;
③现有证据所能证明事实的具体情况(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事实情况),以及对证据“三性”的辩驳;
④检方所认定事实中存在的逻辑问题。关于法律适用问题;
⑤关于量刑意见和理由。
二、刑事辩护词的书写:
刑事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接受被告人XXX的委托,担任其涉嫌 一案的一审辩护人,我们仔细查阅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认真阅看了卷宗材料,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充分考虑:
一、对被告人涉嫌 罪没有异议,但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角度分析......(具体分析)......其危害后果小于......情形。不论是对XX权利人的侵害,还是对社会秩序的侵犯都很小,,因此恳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二、根据起诉书表述,被告人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根据起诉书表述,被告人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静安刑事好的律师事务所 供述前后连贯,互相印证,使得案件的侦查始终处于一个主动的环境中。
四、被告人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没有前科劣迹,本次犯罪系初犯、偶犯。
五、被告人的家属已代替被告人缴纳了罚金,并且被告人的孩子只有两岁,急需母亲在身边照顾,恳请合议庭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对被告人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