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刑事上诉律师 近日,一封特别的“遗书”引发网友关注。
“遗书”写作者自述因“多管闲事”照顾一名醉酒的女生而被起诉,成了强奸犯,无论自己如何解释均无人相信,“同学不相信我,都像躲瘟神一样躲着我,平时关系好的朋友,也都不再联系。就连我爸都不相信我,还不停打我。”对此,该写作者表示自己已不想再解释,“难道你们连警察的化验结果也不相信么?……我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但证据做不了假、法律做不了假。
一、强奸罪常见量刑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2、强奸妇女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二人以上轮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
3、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二、强奸罪加重处罚情形。
犯罪嫌疑人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
裁判文书显示,王某某曾辩解称,自己之所以会和艾某某一同待在厕所,是为了照顾醉酒后一直呕吐的艾某某:艾某某在包房的地上吐了,他出去把服务生叫来,服务生收拾呕吐物并对其说不能在包房吐酒,他就起身搀扶着艾某某到包房的厕所……艾某某趴在马桶上呕吐,声音很大,他就在她身后站着。
酒吧服务生许某某则对当时的经过辩解称,王某某先是让他与郎某出去,随后又扶着艾某某去了厕所,而他是“通过厕所的磨砂玻璃看到两人一前一后的动作,加上艾某某过程中发出的声音”,判断王某某与艾某某在厕所内发生性关系。后在两人出来后,因王某某拿话激他,且他当时也喝了酒,遂拉着艾某某再次进入厕所,强制猥亵对方。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裁判文书中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共有20项,上海市刑事上诉律师 其中包括2名被告人的供述,1名原告陈述和9名证人证言,以及有关的勘验笔录、现场图及现场照片,辨认笔录,廊坊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法医物证鉴定书,相关书证,物证照片,视听资料等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证据中,由霸州市公安局调取的证据清单里,包括了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证实“2019年7月4日经检查,艾某某外阴未见新鲜擦伤、裂伤及出血,处女膜未见新鲜裂伤、擦伤及出血”。
另据王先生提供的廊坊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物证鉴定书显示,该所曾将艾某某内裤上的可疑精斑、艾某某的阴道擦拭物与王某某、郎某等人(许某某除外)进行鉴定比对,得出艾某某的阴道擦拭物上未检出人精斑,其内裤上的可疑斑迹检出人精斑,并检出男性个体DNA,但不是来源于王某某等人。在本案的裁判文书里则表明,该精斑与许某某基因座基因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