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总房款—客户贷款额
贷款额=合同价(市场价)×80%(首次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
二手房首付计算方式:
净首付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首付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中介服务佣金的首付款)贷款额=二手房评估价×8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80%)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
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因为贷款是要利息的,这样从总额来说,给的现金越多,贷的越少还是合算的,当然这个得看自己的情况。买房首付一般是:
1、办理按揭利息最低的是公积金贷款。
2、首次置业者,首付在30%以上。二次置业者首付40%以上。
3、根据地方政策首付有百分之20的情况。
4、月供多少要看贷多少钱供多少年。
普陀房产律师 购买期房要慎防这些风险(相关房产知识请点击这里)
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未必靠谱”
签订销售合同前,看清费用明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开发商必须在售楼现场公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牌”和“车位(库)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销售现场须提供一种以上的价格查询方式,但标价内容应当一致。
在检查过程中,物价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还发现,少数楼盘销售现场没有任何在售房源的价格标示,可售房源、每套商品房价格仅通过销售顾问向消费者报价;个别楼盘销售现场虽然放置了标价牌、价目表等,但未按规定公示备案价格、容积率、车位配比率等相关信息,存在标示内容不全或不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
面对这一现象,物价局提醒,购房者在购房现场应当看清售房现场的明码标价情况,而不只是听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避免出现看到的实际情况与销售人员介绍不符的现象。
另外按照规定,开发商不得在公示牌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消费者在和开发商签订销售合同前,务必看清开发商有无在标价之外收取费用或收取没有标明的费用。
面积变动风险
有些开发商为了谋取最大的商业利益,在进行实测时,有意改变建筑面积、加大公摊面积,并且不明示公摊面积的数量和计算方法,以致商品房实际面积与销售面积严重不符。如果不相等,就要查明原因或请开发商作出解释,必要时要请专业测绘机构进行复测,以避免经济损失。
产权风险
实践中总有一些开发商以各种借口拖延办理产权证。出现这些问题大约有以下几种原因: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商品房的资格(资质)、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违规建房、将房屋抵押等。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就要认真审查开发商的土地情况、房屋抵押情况、以及建房的相关法律手续(审查五证),并约定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法律责任。
规划变更的风险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环境设施等方面随意改动,将小区中本是绿地的地方改做他用,有的加建新楼,有的变成了停车场。消费者购房时,对那些广告下角字体极小的免责声明,要予以特别注意。为此,消费者要特别注意审查合同内容的真实性,不仅要看大处,更要注意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