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面临拆迁的普通老百姓,接到拆迁通知本应是一件高兴的事儿,可是现实中,大多数遇到拆迁的当事人不仅没有顺利拿到梦想中的新房子,而且为了拆迁这件事几乎焦头烂额,身心疲惫。根据上海拆迁法律咨询网在工作中与当事人接触的经验来看,当事人通常会遭遇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强凌弱,一切拆迁方说了算。补偿方案人家定,房屋价格是人家定,搬迁日期也是人家定。拆你的房子就给这么多钱,一个月内你还必须搬走,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新房无人知晓,签了协议当事人手中都没有原件。
第二,骚扰胁迫,生活不得安宁。大队人马天天入户做工作,其中有剃着光头,光着膀子,露着纹身的大汉,队伍打着商谈补偿的名义,破坏当事人正常的饮食及作息时间,不签协议不让你睡觉。
第三,断水断电断路,制造生活不便。搬一户拆一户,不搬的就给给断水断电,在房子周围挖坑、围堵,让你无法正常生活。
第四,暴力袭击,变相逼迁。扔石头,砸玻璃,破坏大门,堵锁芯,放鞭炮等,增加被拆迁人心里上的恐惧感。
第五,收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裁决中规定了一定期限,届时将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用法律程序对被拆迁人产生威慑作用,使其答应搬迁。
第六,各种“拆”。偷拆、误拆、强拆。趁被拆迁人不在家,直接将房屋推到,内部物品要么不见踪影,要么埋没在砖瓦碎石堆里。还有稀里糊涂拆完了,再赔礼道歉说误会一场,我们拆错了人家。强拆更可怕,一堆人闯进来,如狼似虎,将被拆迁人拉出去,就将房子推倒。
被拆迁人遭遇拆迁大多先是茫然的,什么情况都不清楚,一般也见不到什么官方文件,似乎所有的消息都是“听说”的,再加上上述混乱情况的出现,就会出现六神无主,不知所措的局面,这时,一些错误的应对方式便顺势而生。
第一,上访。这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政治表达形式,是群众反映意见、上层政府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途径。其形式就是拿着材料奔跑于各个政府部门的信访办公室,但是,上访的弊端就是没有法定的答复期限和法定的追责途径。接待访民的工作人员大多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达到一个安抚和缓冲的作用。但是,真正能够帮你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以前,经常有人在当地无法解决而跑到北京来上访,当然,大多数是被围追堵截回去,就算真的访了,也会被安排回本地政府去解决。2014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表示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受理越级上访。这意味着,以后再去北京上访就更难了。
第二,誓当钉子户。这大多是出于对不合理的补偿或者种种卑鄙逼拆手段的抵触情绪,打定主意就是不搬,我不搬你能拿我怎么办吧。熟不知钉子户不是你光不搬就行了的,拆迁方会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骚扰你的,最后的结果就是强拆.所以,你必须用正确的方法当钉子户.你可以不搬,但是同时,你要有所作为,要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去调查拆迁的合法性
第三,以暴制暴。遇到暴力以牙还牙,砖头,菜刀一起上,实在不行抱煤气罐,使出浑身解数与拆迁人员作困兽之斗,总之就是不要命拼了。这样做的结果一般是被公安机关以各种“罪名”拘起来,搞不好还落个被判刑的下场。这样的当事人难道不想想,你都不要命了,谈补偿要房子要钱何用啊?所以,在拆迁中遇到暴力,首先还是要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人在才能想办法让房子在,让补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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